第4章 假千金(4)_死遁后我成了他们的白月光(快穿)
笔趣阁 > 死遁后我成了他们的白月光(快穿) > 第4章 假千金(4)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4章 假千金(4)

  言家的庄园坐落于江岛市之东,温暖湿润的海风首先吹往言家的庄园,才来到它身后的江岛市,这座庄园曾被誉为江岛市的花冠,据说原先住在这儿的是嘤国的总督,自所谓日不落的时代结束,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几经辗转,最终被世代经商底蕴深厚的言家购下。

  言家当家人是年逾古稀仍精神矍铄的言老爷子,他在江岛市深耕一生,人脉号召力堪称惊人,值其七十寿辰,几乎整个江岛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还有许多杂志社的记者在玫瑰庄园的外圈拍摄,豪门夜宴,堪作绝佳谈资。

  价值百万乃至千万的豪车从夜色中驶向辉煌的灯火,殷勤周到的言家佣人们上前,引客人去往宴会大厅,此刻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不单是花冠,甚至是明珠。

  日不落的统治落幕,却不妨碍她更加璀璨,更加纸醉金迷。

  一袭白色西装的青年站在门口,同他的妹妹一起向进来的客人问好,态度友好谦和。但对于这对兄妹,来访者都不敢怠慢。

  言乐偏头看向她的哥哥,小声道:“言乔啊言乔。你表面上是在接待客人,实际上是在等朝朝姐姐是不是!”

  言乔面不改色,不理他妹妹的吐槽。

  言乐轻轻哼了声,想起记忆里那个漂亮得如画中人一般的谢家小姐姐,倒是很理解她哥哥的热情。

  她十二岁时出国留学,过了七年才回来。江岛市的一切熟悉又陌生,往来的宾客她也无暇细认,独独好奇多年未见的谢朝笙——她哥哥的未婚妻——现在出落成了怎样动人的模样。

  说是未婚妻,其实也是两家大人早些年的玩笑,半真半假,没有正式的走过场,但这么多年来,言谢两家一直把对方家的小孩记挂着照顾疼爱。两家的交情只深不浅。

  银灰色的跑车驶来,认得这辆车的人纷纷驻足,侍者们连忙上前,殷勤地打开了车门。

  月色下走来的少女一袭白,却并不显得单薄或者乏味,言乐喜爱一切美丽事物,只觉得她比庄园的玫瑰更像造物的恩宠。

  她走近了,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弯:“乐乐,好久不见。”

  言乐:哥哥,你值了!

  言乔率先和她打招呼,言乐也露出甜滋滋的笑。路过的宾客见状,露出或善意或揶揄的神情,知道言谢两家的儿女有早定的婚约,现如今两家小孩长大,看起来倒是相衬极了,不知是否约好,都穿了白色的礼服,教别人都和陪衬似的。

  她好奇地看向朝笙身后,一袭墨色的高大青年长身玉立,像个沉默的背景。

  “朝朝姐,这是谁呀,你的亲戚吗?”

  不怪言乐有这样的想法,许云暮站在那,得益于那张好面孔,看起来正像哪家出身的少爷。

  且那副沉稳模样,总觉和谢家叔叔有几分相似,所以他们是堂兄妹也说不定。

  言乔轻敲了下自家妹妹的脑袋:“哪儿像了?我看你是在国外呆久了。都脸盲了。”

  言乐夸张地捂住头顶:“言乔!会越敲越盲的!”

  朝笙笑出了声,露出对堪称可爱的梨涡,几句玩笑越发拉近了幼时玩伴的距离,况且,她并不在乎言乐把许云暮给误认为他的某个亲戚。应该说谢朝笙的人设向来到位,她仅仅只是会在许云暮面前表现他天性恶劣的一面——无论是面对周瑾,抑或是言家兄妹,他都是那个矜贵得体的谢家大小姐。

  音乐声变了一个节奏。言乐揶揄地笑:“要跳开场舞了。哥哥,我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不知道你现在跳舞的时候还会不会踩到舞伴的脚?”

  言乔从没感觉自己妹妹这么讨厌过!

  而且朝笙就在这儿,她为什么要毁他的形象

  他面上镇静,却忍不住微微低头看向朝笙的反应。他眼中倒映出女孩的精致的眉眼,从小时候起他就喜欢谢家的朝笙妹妹,那个美丽又骄傲的大小姐。家中长辈意欲和谢家联姻,也曾问过他的意见,想起那双潋滟的看人总含三分情的丹凤眼,言乔立即就同意了,为此还被父母取笑了许久。

  于是言乔顺从自己的心意,他伸手,语气故作正经:“谢小姐,赏个脸吧。”

  言乐乐见其成,推了推朝笙:“去去去,他要是踩到了你,朝朝姐你就十倍的踩回去!”

  朝笙对这对兄妹印象极好,她笑着将手置于他的掌心。

  音乐的旋律渐渐高起,朝笙不负她绝佳的皮囊,也不负她矜贵的人设,只要她愿意,于舞池中可以比谁都得体优雅。浑不似昨夜的模样。

  许云暮早已习惯朝笙的冷遇,他也并不在意朝笙的态度,只是觉得谢朝笙好像变了一点。

  勉强算得上和谢朝笙一道长大,他知道这个人金玉般的外貌中藏着何其腐朽的败絮,她有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喜爱的美丽面孔,在父母面前是乖觉贪玩的女儿,在友人面前是脾性相投的知交,在酒吧里是一掷千金的大小姐,只有在他面前,谢朝笙不吝啬展示自己阴暗恶毒的面目。

  灯光好像在追逐着那抹雪白的身影,许云暮头一次这样的出神。

  言乔的舞跳得没有言乐说的那么蹩脚,又有一副好相貌,无论如何是称得上赏心悦目的。他抬手,朝笙翻飞的裙摆轻巧地划出一道优美的旋,她步履轻快,一个转身,与他触近又分开,周遭人的目光落在舞池中,而她抬眼,若有所感,那双倒映着华美灯光的眼看向了许云暮。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人影幢幢,但许云暮却隐隐约约觉得,朝笙在看他。

  言乐感觉十分的圆满,而且有朝笙带着,她哥哥的脚步都流畅了许多。作为一个乖巧的妹妹,她决定不做电灯泡了,快乐的跑向了在休息区等她的小姐妹们。

  灯光璀璨,许云暮安静地站在阴影中。

  这场宴会是言家掌舵人七十的寿诞,它辉煌盛大到人们难以置信,甚至媒体在举行前就花了夸张的文笔大肆渲染。

  许云暮知道自己本不会出现在这儿。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谢家恢宏的庄园与员工小楼的差别,不明白坐在同一辆车上的父亲与谢先生的差别,不明白谢家朝笙与“朝朝”的差别。

  然后谢朝笙率先明白,并让他懂了。

  他们是云与泥。

  言乐走到休息区,回头看一眼,发现那个跟着朝笙来的高大青年仍旧一个人孤零零站着,不自觉地便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再一转眼,朝笙已经被言乔拉到爷爷那去了,她知道哥哥和朝笙自来关系好,爷爷也很喜欢朝笙。

  她的礼节与同情心同时作祟,于是言乐叫住个端着甜点的侍者。

  “阿乐小姐。”侍者停下,恭谨地唤她。

  “你去问那边那个黑色衣服的男孩子,要不要过来吃点东西。”言乐指了指一个方向,她看许云暮站一晚上了。

  侍者点头,转身向许云暮走去。

  许云暮有些意外于言乐的好意,他略惊讶地看向她,少女朝他挥挥手,秋水似的眼睛弯成美好的弧。

  他让侍者转达他的谢意,并表示自己并不需要。

  因为谢朝笙是个有着很强的领地意识的人,她厌恶自己靠近他生活中的某些人,某些部分。

  那是很多年前的仲春,高达367米的南洲大厦刚刚落成,许云暮离开这座城市边缘小岛上的廉租房,坐着货舱渡过窄窄的南洲湾,被父母接来了江岛市的中心。他离开了小渔村,见到了亚洲最高的大厦,而后,掩映在城堡般的庄园后的、水晶般的温室更令十一岁的他震惊。从此他成了这座庄园的一份子。

  “这是什么花?”年幼的许云暮蹲在温室中,他面前放着一丛鸢尾,蓝色的花瓣微垂,像一只将要振翅飞走的蝶。

  他听到声音,转头看去,面前的小女孩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美好轻盈的蕾丝缀在领口上,精致得像他路过橱窗时看过的洋娃娃。

  他先前一直生活在乡下,最近才被父母接来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他对于谢家庄园的一切都很陌生,因此并不知道眼前的小女孩是谁。

  但许云暮对于同龄人的出现很开心,他说:“这是鸢尾。”

  “原来它叫鸢尾——我母亲很喜欢这种花,她的房间里还挂着一副画满鸢尾的画呢。花是你种的吗?”

  “是的,最近我一直在帮妈妈照顾她的花。”

  小女孩歪头思索,扎起来的一对小辫子跟着晃了晃:“你妈妈是这儿的园艺师吗?”

  许云暮点点头。

  “那不错。”小女孩朝他笑,露出一对甜滋滋的梨涡,“我叫朝朝,做我的朋友吧。”

  许云暮其实刚见面就很喜欢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笑,一双猫儿似的眼微弯。

  “嗯嗯!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g62.com。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g62.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