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回 新的一页(三)_魂归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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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回 新的一页(三)

  第一次拍卖,引起轰动在所难免,拍卖现场除了主持拍卖的教官和拍卖师,还有各王国派出的代表,以及玛雅王国派出的代表,作为东道主的顿王国,他们只关心拍卖价格和最终的花落谁家。

  按照事先约定,最终拍卖价格的百分之十作为手续费上交顿王国财政,至于最后的买主,顿王国官员当然希望全部是顿王国的商人,刚开始这些官员信心满满,直到看到各王国参与拍卖的商团,基本上都有明帝国的影子时,才发觉不妙,内心慌得一逼。

  他们从未经历过这种摆在台面的竞争,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由首任行政长官亲自登门拜访教官请求帮助。

  行政长官:“先生,我们顿国王的意思是希望所有的产业全部由我们顿王国的商人接管,我仔细研究了拍卖章程,发现最终的花落谁家由价格决定,以目前我们顿王国商人的实力,恐怕连十分之一都得不到,实在是无计可施,因此特意前来请教,往先生不吝指教。”

  教官想了想开口道:“从目前各商团提供的资料看,你们顿王国的商人确实处于劣势,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尽快组建商业集团,并且邀请明帝国的商人参与,目前来说时间还算充裕,考虑到你们顿王国的实际情况,为了你们顿王国的平稳发展,我与拍卖师商议后,决定对拍卖章程进行有限度的修改,对那些关乎你们顿王国民生方面的产业,必须保证其产品首先供应顿王国,只有得到你们顿王国的同意才能销售到其他地区。”

  听到教官的建议和保证,行政长官松了一口气,否则拍卖结果非常难看还不是无法接受的问题,关键是无法向顿国王交代。

  现场除了来自各王国跃跃欲试的商人,还有忐忑不安的业主,这些家族代表对公开拍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一个个愁眉苦脸,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一直认为,自己就是摆在桌面上待宰的肉,怎么分配完全由不得自己,唯一的希望是教官的承诺---拍卖将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上午十点,随着拍卖师的锤声,拍卖正式开始,第一个拍卖的是一家火柴厂,这家火柴厂规模不大,只能说是一家小作坊,雇佣有三十多名工人,其中包括三名管理人员,没有独立的财务,火柴厂虽小,但其设备是明帝国生产的,属于先进水平。

  火柴厂属于民生系列,加上对火药的生产,包括火柴的生产有极其严格的限制,看了火柴厂的附加条件,其他王国的商人虽然眼馋火柴厂的利润,但也只能望而却步。

  最后是顿王国的两家商团之间竞争,不知是心有默契还是其他原因,火柴厂的竞拍只进行了两轮便被一家有明帝国商人参股的商团拿下,价格仅仅比底价高了一点点。

  有点意思,准备参与竞拍的各王国商人在心里想,要是竞拍的各方势在必得,是不是最后的成交价会变成天价?要是都这样,是不是自己的产业也可以拿出来竞拍?

  想是这样想,不是到了没有其他选择,又有那个商人愿意将自己的产业拿出来拍卖?

  在明帝国,通过拍卖获利,或者通过拍卖获得流动资金,基本上意味着业主是迫不得已,最有效获得资金的方式是通过股票市场,一是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获得资金,同时还能够控制公司,其次是通过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有严格的征信审核,而且银行贷款需要承担利息,公司正常运作时问题不大,一旦公司的生产,销售,资金回笼的各个环节中的一环出现问题,银行的贷款有可能将公司压垮。

  火柴厂顺利拍卖,顿王国官方,森王国家族都松了一口气,这次的拍卖有明帝国商业银行作担保,不存在拍卖后拿不到钱的问题。

  皆大欢喜,业主对成交价很满意,而拍得火柴厂的商团同样满意,明帝国商人承诺扩大生产,火柴厂的现有设备看似先进,也不过是与其他国家比,在明帝国属于淘汰的设备,值不了多少钱,值钱的是火柴厂的营业执照以及火柴的生产许可证,在明帝国商人的蓝图里,这家火柴厂将扩大十倍,产能是原来的一百倍,而雇佣的工人不到五百人,仅仅是原来的十多倍。

  看到“宏伟”的蓝图,顿王国的商人开始不信,在明帝国商人拿出机器的图片后,立马变成了明帝国商人的铁粉,一口应承钱的事都是小事,不需要明帝国商人出一分钱,只是要求明帝国商人尽快规划,尽快定设备。

  这个明帝国商人旗下就有火柴厂,在明帝国已经赚不到什么钱,一早就想卖掉,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买家,拿去拍卖又不甘心,像商人旗下的火柴厂,在明帝国拍卖设的底价非常低,万一底价成交,等于白送给人家,现在好了,直接将整个工厂搬过来高价卖给顿王国商人就行,哪里还需要规划。

  现在的明帝国已经开始拼规模经济,传统产业和传统经营模式正在受到冲击,,这也是很多商人愿意出国创业的原因之一,就像这个商人,不但在北美大陆玩得风生水起,还把在明帝国国内半死不活的火柴厂高价卖给了顿王国商人,这样的好事又有谁能够拒绝?!

  拍卖继续进行,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竞争最激烈的要数造纸厂,这是一家有明帝国背景的造纸厂,有一个明帝国商人在其中占有百分之五的股份,起初这个商人死活不同意将造纸厂进行拍卖,甚至拒绝顿王国的官员进行财产登记,搞得顿王国的官员一个头两个大,强制执行吧没有这个胆量,不是人多人少的问题,而是这个商人背后的明帝国,最后还是教官出面,双方坐下来谈判,顿王国以高于市场价三倍的价格买下这个商人的造纸厂股份,否则的话,有可能导致这次的拍卖行动流产。

  在明帝国,只要不是违法,只要不是与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大项目发生冲突,所有的商业行为都必须谈判解决,不存在以职务压人的情况,事实上很多时候,都是双方的律师在谈判,就像这次,商人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而顿王国通过教官聘请了明帝国太平洋舰队的法律专家作为谈判的临时顾问,唇枪舌剑,双方以理力争,看得森王国官员瞠目结舌,结果是双方各自让步达成协议。

  商业谈判,更多时候要将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算进去,拖得越久对任何一方都不利,权衡利弊,让步妥协基本上是双方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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