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捉虫)_不怼你不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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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捉虫)

  程思齐的拐棍不太耐用。

  几年里,无厌给他削了许多根,都被他因着这样那样的原因给磨坏了,折断了。

  无厌做的拐棍自然是结实,但架不住程思齐这小老头太浪,早上还在城东头钓鱼,晌午便要跑到城西下棋。

  一整个午后都是走街串巷,搜罗着满城的小吃美味,然后到了晚间,便一样一样摆到无厌面前。

  美其名曰,趁着一口牙还在,赶紧吃。

  无厌也纵着他。

  或许是以前修行练剑落下的病根儿,到了凡俗一应发作了。程思齐的手臂和腿脚儿都不太灵便,阴天下雨疼得厉害。若是不勤走动着,恐怕要不了多少年,就得瘫在床上。

  “又吃甜的。”

  闻到鼻尖的酥酪甜香,无厌一握程思齐手腕,正好将他再度偷偷伸向纸包的手按住。

  手掌下的腕骨不似多年以前的细瘦有力,劲秀姣好。反而透着一股干枯的瘦弱之感。抚过去,肌肤也不再紧致细腻,带着些许粗糙的纹路,干巴巴的,老态尽显。

  但无厌却仿佛全然没有感受到一般,自然而然地擒住那只手,贴到唇边吻了吻。

  手的主人立刻泄了气。

  “我知道甜的吃多了不好,不吃了……”

  程思齐凑过去点,伸手去拽无厌下颔上垂下来的一绺花白的胡子,“俊老头儿别生气,给大爷笑笑。”

  说着,晃了晃那缕胡子。

  无厌任他揪着,把人揽过来点。

  两人都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在凡人的寿数中,是实打实的老头子了。

  程思齐的白发再不需要人数着告诉他,早已是花白了半个脑袋。无厌许是因着爱笑,眼下和唇角都生出了细细的笑纹,淡化了他早年的一身戾气,变得温文可亲。

  老了,日子其实也没什么变化。

  唯一令两人都有些遗憾的,便是不能做些晚间床事了。毕竟是老了,程思齐担心无厌的腰子,无厌怕程思齐太伤身子。

  以前有一段时间,程思齐绞尽脑汁地为无厌熬补药,喝得无厌半夜起来念清心咒。无厌也为程思齐亲自做了些药玉,夜间便抓着人给他保养。无厌看不见,上药时便要一寸寸摸过去,程思齐一边享受着这温柔细致的照顾,一边叹息。

  “都是年轻时候不懂事,都松了……”

  “再胡说。”

  无厌听了这没溜儿的话,定要一巴掌下去,拍得程思齐的屁股一声脆响。

  后来程老头是真的成了老头,便也骚不动了,俩人熄了灯,就窝在一块像两只仓鼠一样轻声细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从白日来了个脚气病人,说到忘了喂鸡浇花,互相抱怨一通,然后又抱着对方小声哄着。

  也不知是谁先没了声。

  一个带着另一个,很快便沉入了寂静的夜。

  张老大夫的去世,仿佛是开了某个头儿般。

  接下来的数年,这条街上一个接一个,从包子铺的大娘,到胡同里的老秀才,再到木匠铺的王大叔,都纷纷病逝了。

  每年的严冬,好似都有哀乐响起,白布悬门。

  凡人之躯羸弱,春暖夏热秋凉,都还好过些。

  但冬日却最是难熬。累累的大雪压下,各种病疾便都喷发出来。

  王大叔缠绵病榻两年,本以为能熬过这个寒冬,却没想到仍是在春风化雪的当头儿,撒手去了。

  葬礼那一日,七姑娘哭得昏厥过去,差点断了气。无厌和程思齐帮着忙前忙后,将王大叔的尸骨送入了墓地。

  仔细想来,这些年,他们竟也送走了不少人。

  葬礼结束后两日,谢昼回来了。

  多年不曾归家,再度归来,谢昼已不再是往日人们口中痴迷练剑的小傻子,而是奉命驻守一方的筑基修士。

  整个燕北城,不管认识或是不认识谢昼的,都纷纷登门拜访,欢呼雀跃。一个默默无闻的凡人小城,出了一名筑基修士,在所有人看来,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王大叔的葬礼也后知后觉地变成了一场浩大的厚葬。

  燕北周遭的大小宗门都派人哀悼,城主府备上丰厚的纸礼,以表心意。往昔一个全然无人注意的小小木匠铺,却在一日之内被各路高高在上的人物几乎踏破。

  七姑娘一家又惊又喜。

  原本父亲离世,备受打击的七姑娘服下了谢昼带来的灵丹,也仿佛又年轻了许多岁一般,身体康健起来。

  这车马喧嚣的热闹持续了一段日子才平静下来。

  谢昼初回燕北,便雷厉风行地除掉了一个劫界的小据点,斩杀筑基劫数两人,可谓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立下了威名。

  在这些事都处理得当,所有人的视线从他身上移开后,他才拿了悉心炼制的增寿丹,敲响了对面小医馆的门。

  小医馆的门庭这么多年下来,早已不如当初新艳。

  门窗都落了漆,包铜的边角生了锈迹。

  一进门,石块铺就的小路中间滋出不少细小的杂草,一个身形还算挺拔的老头儿弯着腰正在拔草。

  拔到一半,看见谢昼进来,正要直起腰,却突然脸一皱,哎呦了声:“无厌无厌!我腰直不起来了!快扶我一把!”

  谢昼正要上去搀扶。

  却见旁边浇花的无厌虽是目不能视,却比他更快,一个转身,快走两步便扶住了程思齐的腰,带到怀里,熟门熟路地找到一个位置,轻重得当地揉了几下,口中哄道:“靠着我,慢慢吸气,不疼……”

  谢昼瞧得倒吸口凉气,牙根儿直疼。

  等腰疼劲儿缓过来,程思齐靠在躺椅上受了谢昼三叩首的大拜,才转头看了一眼谢昼递上来的瓷瓶:“增寿丹?”

  “对。”

  谢昼颔首,目中露出一丝悲切,苦涩道:“徒儿这次为了寻着丹药的药材,回来晚了。炼这丹药本就是为了保家人长寿,却不想,竟顾此失彼,没能见到爷爷最后一面。”

  他将瓷瓶放到桌上,“师父师爹,我知道你们不是寻常人,或许有什么难言的苦衷。但这丹药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收下,就当……就当多陪狗蛋一段时日。”

  当年初出茅庐的谢昼被沧澜城追杀,确是不明所以。

  他知道是他师父坑了他,但他不相信程思齐是要害他。但其中究竟是为何缘由,他却一直想不通。

  直到后来,他于绝境之中激发灵根,引气入体,将十年所学尽数吃透,一步步踏上剑修之路,他才明白,他的老师并非普通凡人。

  十年看似简单的基础剑招,却是不拘泥于形式,能衍化出无数剑式。

  更遑论,程思齐于他懵懂之时传授的剑气剑意,更是为他打开了一条不同寻常的剑道。

  他不知道他的师父为何隐姓埋名于凡人小城,但做徒弟的,本就不需过问许多,唯忠孝罢了。

  “算了吧。”

  程思齐瞧了那增寿丹一会儿,摇头笑笑,拒绝了。

  谢昼一怔:“师父……”

  “别说些废话劝我。”

  程思齐堵了谢昼一句,然后无奈地叹了口气,“为师并非是你想的那般,一心求死,或是心灰意冷。这尘世间这么多好玩的,好吃的,我也可舍不得。更别说,还有你师爹。”

  “我和你师爹在一处,也争吵,也抱怨,但却总是没个够,没个腻,想着再来许多年,再来几辈子,长生不死地在一块。”

  程思齐略有些浑浊的眼珠里涌出一丝憧憬,但却很快被了悟的笑意淹没:“但是生老病死,是人世的常态。谁也留不住谁。不怕你小子笑话,我起初刚发现自己老了的时候,慌得一宿一宿的睡不着。”

  “你师爹就爬起来给我敲木鱼,念佛经,把我念得犯困了,他才躺下接着睡。后来张老头儿去的那天,他跟我说,两个人一块慢慢变老,躺在一块闭上眼睛死去,其实是件高兴的事,没必要怕。”

  “因为白头偕老,是这凡尘能赋予凡人最幸运的事。”

  无厌在旁无奈地笑笑,抬手握住程思齐的手。

  干了许多年的粗活,无厌的掌心也已累了厚厚的茧,和些微皲裂的痕迹。因着体虚,即便是暖春,手掌也带着冰凉。

  但程思齐却似早已习惯这样的触感与温度般,反手握回去,为无厌暖着手。

  谢昼盯着那双交握的手许久,才慢慢闭了闭眼:“徒儿明白了。”

  “嗯。”

  程思齐懒洋洋应一声,极其顺手地用拐棍敲了敲谢昼的腿,“既然回来了,事儿也都安置好了,那明早就继续过来练剑。这么多年就知道跟那小猫三两只打来打去,根本没长进。”

  谢昼这个俊逸挺拔、风姿不凡的一代巡查修士,被老老实实敲了一拐棍,恭谨地应了声。

  同时心里不由猜测起来。

  连炼气和筑基修士都是小猫三两只,难道他师父和师爹曾经是金丹元婴大修士?

  不过想了想平日里程思齐不着调的模样,谢昼便又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下了思绪。

  日子仿佛就是十几二十年一个轮回。

  医馆所在的窄街上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卖包子大娘的儿子接了她的摊,晨起时熹微的朝光与蒸笼里逸散出的蒙蒙白雾,飘满整条街道。医馆的小木窗雷打不动地支起来,程思齐趴着窗户递过去铜板,喊来几个素包子。

  无厌不让他吃太多肉,他便只好唉声叹气地买着素包子。

  有时候想偷偷买个肉的尝尝鲜,还要被卖包子的臭小子告黑状,一口一个程叔又偷吃肉包子,这么大年纪不养生,气得人想捶他脑壳。

  不过无厌偶尔也睁只眼闭只眼,纵着他,还会边笑着骂他,边给他抹去嘴边的油点。

  吃过早饭,程思齐便看着谢昼练剑。

  而无厌,要么待在医馆诊病,要么便会上山去光明寺和方丈论经。

  方丈的年纪也很大了,八十有余,算得上是整个燕北有数的长寿老人。老和尚会点炼体功夫,一直都硬朗得很,但近几年染了几场病后,也渐渐委顿下来,没了精神。

  方丈最难放下的,便是他一手操持起来的光明寺。

  在又一次大病初愈后的论经中,方丈终于忍不住朝无厌开了口:“这么些年,你在寺里,也已经是我光明寺的人了。我座下这几个弟子,庸庸碌碌,没有一个有才能的。”

  “我怕他们撑不住这光明寺。”

  老方丈苦涩叹气,满面苍老之色:“所以老衲便想着,将这光明寺传到你手上。你有佛性,也聪慧,想必能带着光明寺更上一层楼。”

  无厌沉默了片刻。

  然后在老方丈期待的眼神中摇了摇头,含笑道:“方丈,您知道何为佛吗?”

  方丈一愣,有点不明白无厌的意思。

  佛这个字,说来可大可小。

  而在方丈心中,听到无厌这个问题的第一反应,便是去看佛殿内那尊煌煌而明的金身大佛。慈眉善目,俯瞰众生,这便是所有人的佛。

  但他知道无厌指的并非这个。

  无厌顿了顿,声音里带出一丝淡然的失落,道:“我不知道。所以我这一生都在修行,都在求佛。世人皆醉我独醒,不是我求的佛。慈悲救世,渡人不渡己,也不是我求的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亦不是。”

  他的手指抚过桌上铺陈的经卷。

  “从一个地方,求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身份,求到另一个身份,从一个世界,求到另一个世界。我始终相信我会求到。但却有那么一天,我前行渴求的路,被我亲手斩了。”

  这句斩了,听得方丈心头一跳。

  仿佛是有千难万险过去,即将望见佛光临世的那一瞬,迎来了无边无际的长夜。

  他心里莫名地震骇着,却听无厌忽然轻笑了声:“但我却不后悔。因为我想着,或许佛祖本身求的,也便是一个不悔。”

  这日论经回家后,无厌架了个火盆,将他往日珍藏的一本本佛经挨个儿烧了个干净,吓得程思齐抓着他的手给他诊脉,生怕他老糊涂了。

  无厌却很是镇定,一边把程思齐扒拉到怀里,一边道:“不然我还俗吧……”

  程思齐怔了片刻,面露纠结:“可小和尚调戏起来,比小公子有趣多了……”

  话没说完,程老头儿就被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屁股。这让程思齐一度觉得,他都这么大岁数了,浑身上下都干巴巴老了,偏屁股还如此挺翘圆润,一定是无厌揍得太多的缘故。

  烧完经书,无厌仿佛心头放下了许多东西,整个人都变了。

  他和程思齐合计了一番,不顾谢昼和一帮邻居朋友的阻拦,拄着拐棍,背着包袱,就溜溜达达出了燕北城,美其名曰,游历四方。

  若说游历四方,无论是无厌,还是程思齐,在年轻时候都是真正做过的。不说劫界之旅,就是这偌大一个灵界,他们二人年轻历练,也曾闯荡了个差不多,北至极北冰原,南至火海沙漠。

  十万大山杀过妖,冥狱深渊斩过魔。

  昆仑仙山的凌霄会上曾力压天骄,八大仙门的论道台上曾驳斥百家,仙府秘境、洞天福地,也都曾大战夺宝。

  真要论起来,这个灵界根本就没有什么能引起他们兴趣,再值得游历一番的地方。

  但或许真的是成了凡人,所见到的东西便不一样了。无厌和程思齐离开燕北城后的游历,不但不乏味,反而甚是有趣。

  一座座城池走下来。

  两个老头儿沿途边走边帮人诊病。

  偶尔会在荒郊野岭露宿,被野狼围在树上,举着火把很有闲心地给对方讲笑话。

  偶尔也会借住农户家,帮忙栽稻子,收庄稼,和村里的其他老头儿因为一步臭棋吵得不可开交,吹胡子瞪眼。

  富庶大户后院的阴私见过,逃亡流离的尸骨殓过。

  寒冬腊月的大雪里,也曾肩挨着肩坐在路边啃煎饼,看热闹的街市,怒放的烟火。

  春暖花开的时节并排钓鱼,莲叶田田的夏夜里,撑着乌篷船听雨入江河的轻响。

  老了老了,倒是学会了人间的诸般滋味,见识了尘世的千姿百态。

  等到兜了一圈再回到燕北,正好是秋黄叶落的时候。

  凡间联合修真界开始戒严,各地劫数怪异纷起,谢昼实在不放心,便亲自将两个老头儿捞了回来,安生在家养老。

  “不服老不行。”

  无厌靠在椅子上叹着气,一巴掌拍掉程思齐去拿瓷碗的手,“梅子汤凉,冰得牙疼。”

  “乖点,晚上给你熬粥。”

  “唔。”

  程思齐应了声,看了一眼旁边闭着眼的老和尚,被午后日光晒得暖洋洋的心里含糊地想着,他这么多小动作,这么大犟脾气,为的,不就是听这“乖点”二字嘛。

  听了,就真跟过了一辈子似的。(记住本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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