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如此良策_与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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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如此良策

  成为成云的未婚妻是件甜蜜而美好的事。

  整座南凌的将官见到她,都要恭敬又恭敬地在她面前弯身行礼,然后毕恭毕敬地叫她一声:“楚姑娘安好!”连南凌最高将官三兵总制胡永见了她,也满脸堆笑,向她打招呼,可以想像,成云在军中的地位。

  “小姐,您瞧,自从云公子对外宣称您是他的未婚妻后,南凌的哪个将官见了您不向您低头夸腰?小姐,大帅夫人做着威风吗?”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怀中抱有成堆药材的秋月紧跟在楚怜儿身后,一边羡慕地对她洗脑。

  楚怜儿停下步子,回头,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死丫头,尽会耍嘴皮子,看我不拧拦你的嘴。”

  “嘻嘻,小姐啊,淑女风犯啊,千万不要破掉了。”

  楚怜儿暗自咬牙,这死丫头,越来越不像话了,居然敢骑在她头上了。

  秋月又道:“小姐,云公子对您可好了,瞧你身上穿的,可不是一般大富人家才穿的衣服,这可是南方的上等娟稠呢,价值纹银三十两,可是平常百姓一年的用度――还有,您手上的这玉钗和玉镯,全是云公子花自己的钱从商铺里买来的,还有这颗珍珠,又大又圆,色泽又亮,价值可不低哦――只是,我真不明白,云公子送了您那么多的首饰珠宝,您为何只选择珍珠玉石来戴呢?”

  楚怜儿白她一眼,“我就喜欢玉石和珍珠,怎样?”

  “小姐,出门前,云公子曾吩咐过我,小姐想买什么,只管对店家招呼一声,店家就会差人把货物送到帅府,银子都不必花的,可是您买这些药材做什么用呢?”秋月不解。

  楚怜儿边走边答:“我想,你不应该叫秋月,应该叫碎月,嘴碎碌囊馑肌N蚁肼蚴裁矗剐枰碛擅矗俊狈凑稍瓶瓷先ネτ星难樱慌ǎ衷跄芏缘钠鹕砦淖嘉椿槠薜纳矸菽亍

  路经一间字画店,里面人头涌头,楚怜儿一时好奇,道:“秋月,这间字画店生意好像挺不错的,走,咱们去看看。”不等秋月抗议,已提着裙据朝里边走去。

  店家见楚怜儿的穿衣打扮,及身后紧跟的秋月,料想是条大户,于是堆脸堆笑:“这位姑娘,您要买字画么?咱们这里的字画包罗了整个东离国大人物的手笔,不知您喜欢哪一位名人雅士的字墨?”

  楚怜儿随意地看向挂在墙壁上的字画,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笔力酋劲,有的行云流水,总之,各有各的风格,不过,对于书法和绘画,她都是门外汉,也欣赏不来的,只知道这些字体都挺好看的就是了。

  店家见她只看不问价,不由急了,小声道:“小姐,这些字画,可是整个东离国可遇不可求的,好多大富人家都买回去收藏。比如这副,是当朝太师连子杰的笔墨,价值千金啊。咱店里卖了还剩最后一副了,如果您想要,就便宜点算给你――”

  “店家,这是谁写的字,这么难看,也敢挂在这里卖钱?”楚怜儿蓦地指着一副字画,这到底是谁写的啊,这么难看,连小学生写的都比他的好,歪歪扭扭的不说,不说笔锋了,连起码的横细竖粗都不会写,字迹凌乱不说,还写的东歪西倒的,并且写的字上边大,下边小,更可耻的是,还纵排都写歪了。

  “店家,这字是谁写的?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恐怕三岁孩子写的都比他好,居然还敢挂在这里丢人现眼?丢不丢人啊?”

  店家嘿嘿低笑,压低了声音对她道:“姑娘有所不知,这副字画确实很丑,但我挂在这里,也不是为了卖钱,而是为了与旁边的字画相互映衬,好让客人做对比――”

  楚怜儿听明白了,很典型的商家促销手段,把不尽人意的商品拿出来,与优等商品摆在一起,客人拿两件优劣商品稍作对比,稍微有脑子的人都会选择优质商品,价格贵点也无所谓。

  只是,这字也写的太丑了点吧。

  楚怜儿问:“这字是谁写的?你的孙子?”店家四十上下,古人成亲都很早,一般四十岁人的都叫了爷爷了。

  店家猛地摇头,一脸不屑:“得咧,有这种人做自己的孙子,我还会短寿。”

  楚怜儿更加好奇了,揍了脑袋上前,看着下边的一排小小的黑体字:弘扬帝十八年东离国太子妃楼氏笔墨。

  太子妃,楼氏?

  楚怜儿愕然,脑袋如进了混浊的污水,搅的乱蓬蓬的,“楼,楼氏――”

  店家压低了声音道:“是啊,堂堂太子妃,长的倒妖娆俏丽的,可惜啊,写的字,连我这个大老粗都不敢恭维,姑娘,听您的口音,好像是从京里来的吧,知该听过此女的大名吧?”

  楚怜儿咧了咧嘴,点头:“听过,当然听过。”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难道以前的自己,真有那么不得人心吗?

  “店家,这字,真的是我――是那个太子妃写的吗?”楚怜儿实在不敢相信自己写的字会这么丑,虽然她从未拿过毛笔,也未练过书法,但也不会笨的胡乱写来让别人耻笑吧?

  店家歪了歪嘴,满脸不屑:“这可是凌千户亲自送到咱店里来的,还会有假的么?”

  “凌千户?”那是谁?

  “听说是当今二皇子殿下的亲信之一,是二皇子的贴身侍卫,他和在江湖上有美誉之称的冷面剑客李华一并称之为龙虎双煞,是二殿子身边的贴身侍卫,此二人一暗一明,周年不离左右。千户之职看似职位低廉,但那可是见官大一级的特殊人物――”

  确实,领导身边的亲信人物,肯定是下面众人巴接的对像嘛。

  “那――这副画,那个凌千户什么时候送来的――”楚怜儿忍不住出声。听说楼玉儿“死”了都近半年了,居然还会有她的亲笔字墨,真稀奇。

  “小姐,时辰不早了,该回府了。”秋月从斜里吱声。

  楚怜儿呆了呆,看了秋月一眼,“哦”了声,恍然道:“对啊,时候不早呢,该回去用膳了,我肚子都饿了。秋月,咱们走吧。”

  “哎,姑娘,你不买副字画回家欣赏么?”店家在后头猛叫。

  楚怜儿边走边答:“东离国的名人难道就这些么,我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嘛。”

  店家听了脸色有些难看,不服气地忙拉住她,在她耳边低声道:“不瞒您说,我这里还有更为名贵的字画,保证是东离国最有胜名的大人物写的,只是,这位大人物的笔墨可是千金难求――”

  “是谁的?”

  “当今二皇子东离淳殿下。”

  “哦?”楚怜儿唇角蓦地弯了起来,粉嫩的色泽在春天的阳天照耀下,美丽夺目。

  “他的字有许多人买吗?”

  “那当然,去年我店里幸运地收到了二皇子的亲笔书墨,刚挂到店里,还不到半天,就有十多位客人开价,最后,价三喊到一千五百两我都舍不得卖――”

  楚怜儿猛地捉住店家的手臂:“店家,那东离淳的字真有那么好么?快让我看看。”她以前在皇子府时,收拾书房时,经常看到那人妖写的字,怎么不觉得呢?

  只不过,京城好像也有家专卖字画的也在收购东离淳的字,想不到,远在南凌也有他的忠实粉丝,并且这些粉丝还全是大富大贵之家,做皇子做到这个地步,这人妖也够厉害了。

  店家仔细打量了楚怜儿一眼:“本店最宝贵的字画是从不挂在外边卖的,姑娘想看的话,可得――”他伸手在她眼前比划着。

  喝,真够威风了,人妖男一副字画想看还要得点门票费,真会做生意的了。只是,这其中,不知会不会藏有猫腻?

  通知特以稀为贵,商人最拿手的就是哄抬物价,说的天花乱坠,把滞销货说成可遇不可求的珍贵名物,给消费者产生一种心理错觉,如果你有钱却不买的话,绝对会是你的损失。

  “五两银子就五两银子,店家,去拿来给我观赏观赏吧。”楚怜儿也不在乎这五两银子的门票钱,她只想见识一下,东离淳那死人妖的字到底写成什么样子。如若真的值钱,她就让成云多向东离淳要点笔墨,反正成云是东离淳的心腹不是么?要一两篇字迹,应该很容易的。

  秋月赶紧拉了楚怜儿一把,一脸焦急:“小姐,走吧,字画有什么好看的,还是赶紧回去吧,不然迟了我可要挨骂了。”

  “急什么,有我在,谁敢骂你。”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的楚怜儿可不想就这样走了。

  可秋月却不顾她的抗议,硬是拉着她朝外边拖去,楚怜儿敌不过她的力气,被她拖出了店铺,不由气恼:“秋月,你太放肆了,到底谁才是主子?”

  秋月不理会她,“小姐,是用千膳的时候了,等吃了午膳我再带您来看,好吗?”

  楚怜儿咕浓一声:“到时候,说不定都被拿走了。”

  “你说什么?”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人多嘴杂,秋月没有听清楚。

  “没什么,就下午吧,秋月,我下午再来一躺。到时候,你可不能再阻止我了。知道吗?”

  “知道了,我的小姐。”秋月松了口气。

  回到帅府角楼里,大门口立着数十名身穿铁甲的高大侍卫,个个肩背笔直,气吞山河,威风凛凛的,他们见到楚怜儿,纷纷让开一条道路,让她进去。

  为免打饶用餐的兴致,饭厅设在二楼,楚怜儿蹬蹬地上了二楼,在楼梯转角处,毫无例外地碰到一个带刀侍卫,凌彬。

  凌彬见到她后,脸色有些难看,但仍然侧身让她从身旁经过,上了楼。

  经过他身旁时,楚怜儿停下步子,仔细看了他一眼,笑道:“凌彬,成天守在成云身侧,不会无聊么?”

  凌彬冷哼一声,别开脸。“公子军务繁忙,日理万机,可没那么多闲功夫等你用膳。以后没事不要四处乱跑。”呵,不愧为忠心耿耿的属下,他是在责怪她只顾玩乐,而在心疼成云在军画繁忙之出际,还抽空等她吃饭?

  每天忙的快累毙的丈夫,回到家,还要等玩乐的妻子回来吃饭,这事儿不管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件不能饶恕的罪过。

  楚怜儿也发觉今天有些过火,忙吐吐舌。提着绿油油的娟丝裙裾,朝楼上走去。

  毫无意外,宽敞的大厅里,成云已赫然在座,他面前已摆好了杯箸,听到声响,他抬眸,朝楚怜儿微微一笑,声音清优雅,丝毫没有久等而生出的不耐。

  “玩的还愉快吗?”他起身,拉着她一并落坐,执起筷子,夹了块脆嫩可口的豆腐放到她碗里,“肚子饿了吧,快趁热吃吧。”

  楚怜儿一边吞咽,一边看着他优美的侧面,这男人不管何时何时,左看,还是右看,侧看还是正看,脸部完美的不似人间。

  “终于被我迷住了?”成云看着她,眸光暖暖,春暖花开般的柔情。

  楚怜儿红了脸,忙低下头,努力猛吃着盘子里的菜,成云一边温柔地看着她,一边替她夹了菜放入她碗里,楚怜儿埋头猛吃,蓦地,她张大了嘴,把嘴里的食物吐了出来,整张俏脸儿皱成苦瓜:“这是什么菜啊,这么苦?”就像中药一样。

  成云轻轻一笑,拍拍她的背,用银制的勺子又勺进她碗里,轻言细语地:“乖,把它吃了,对你身体有好处。”

  楚怜儿猛摇头:“好苦,这哪里是菜,分明就是药。”别以为她笨的把中药与菜都分不清。

  成云淡淡一笑,目光温润而清凉:“想解开身上的盅毒吗?”

  楚怜儿猛地抬头,看着他,不可置信:“这就是盅毒的解药?”

  亲自看着楚怜儿一口气把一大碗药都喝下肚后,成云又夹了一块甜菜放到她碗里,“吃块甜瓜吧,压压苦味。”

  “哦。”楚怜儿听话地张嘴,吞下甜瓜,也就是俗称的地瓜。

  “成云,这些天军务很繁忙吗?”看他每天天都未亮就出去了,身上穿着的还是坚硬粗重的盔甲,晚上回来满身风尘汗味,脸也瘦了一圈。

  天气转暖,春耕也到了,成云一方面要指挥农民播种,一方面又要大面积宣传红手植,农民思想保守,从不轻易相信新的作物,想要他们接受红薯,不知要费多大的劲。

  还有,与克猛哈尔的战争一解即发,成云每天还要去校场阅兵,再来,身为南凌的最高军事帅将,不但要管理军务,连政治,经济,税收,商业等事务都要由他处理。想来劳心又劳力的,就算是铁打的身子恐怕也吃不消。

  她捂着他瘦削的俊脸,一脸心疼:“瞧你,都瘦成什么样了,胡永,袁永华,还有南凌布政使呢?他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能替你分担?”

  成云握着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他们这些天也忙的脚不沾地,我算是很清闲了。主要是要与女真一族进行盟约会唔,所以忙了点。怜儿,再委屈你一段时间,等把克猛哈尔打败了,我就有很多时间陪在你身边了。”

  “瞧你说的,好像人家是个任性不懂事只想丈夫作陪的无聊女人似的。”楚怜儿不开心了,虽然她也希望一直和他在一起,但也不是不识大体的女人,怎能让他撇下一身要务只为了陪她?

  成云双眼晶亮晶亮的:“我的怜儿终于承认我是你丈夫了。”

  这个不正经的假斯文!

  楚怜儿白他一眼,发狠似地拿起一盘豆腐和一碗鲜鲜汤猛地倒在他碗里,恨恨地道:“给我把它全都吃完,不然,休想离开饭桌一步。”

  成云低头看着被塞的满满的瓷碗,眸光湛亮,“我的怜儿也在关心我了,生怕我饿着了。”

  “尽管贫你的嘴吧,哼,我不想再与你废话了。”楚怜儿又气又羞,恼羞成怒地捶他。

  不知是成云是真的饿了,还是被楚怜儿逼的,桌上的鲜鱼汤和豆腐及一盘青炒鲜萝卜丝都被他吃的精光。

  “对了,成云,你与东离淳是经常见面吗?”

  吃完午膳,丫环又上了茶水,成云在不经意间问楚怜儿上午去了哪些地方,楚怜儿这才想起一件事来。

  成云眯起眼:“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

  “哦,没什么。”楚怜儿顿了顿,双眼闪动着光茫:“既然你们不经常见面,那平常又是怎样联络的?”

  “书信往来。”

  “是飞鸽传书吗?”

  “嗯。”

  楚怜儿双眼一亮,猛地抓着他的衣领,“成云,朝庭不是缺钱吗?我找到一种挣钱的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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